刑事案件专业化背景下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实务研究
内设机构改革后,在案件分配工作中出现了“捕诉一体”和“专业化分工”原则适用优先级的争议,系统过于简单的分案设计也难以适应新的需求,特别是在最高检强力推行检察官业绩考核的背景下,对案件“描绘”的需求更加强烈。本文在具体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以捕诉一体优先,特殊案件个案协调”的分案工作规范,并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提出若干建议。
内设机构改革后,在案件分配工作中出现了“捕诉一体”和“专业化分工”原则适用优先级的争议,系统过于简单的分案设计也难以适应新的需求,特别是在最高检强力推行检察官业绩考核的背景下,对案件“描绘”的需求更加强烈。本文在具体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以捕诉一体优先,特殊案件个案协调”的分案工作规范,并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提出若干建议。
徐彬,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工学、法学学士,四级高级检察官,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3次,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人才库成员,获评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成都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主城都市区、成都都市圈检察机关为发挥“双核”引领作用,开展成渝地区“4+2”检察协作。检察协作的落地离不开“双核”数据中心的支持。针对目前“双核”数据中心建设管理、数据管理、业务驱动等问题,提出围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题,两地检察机关应在机制、人才、平台、资源、应用等方面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对数据中心进行合理规划、升级、融合、共享。
随着《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辩护与代理”规定的日渐成熟,尤其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大形势下,辩护与代理法律规制的实践落实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而辩护与代理接待工作正是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直接体现。不可否认,在司法实践中,基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不同职业身份使然,辩护与代理接待存在或多或少不尽人意之处,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速,司法理念的不断开放,不同法律职业者之间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相互协调和制衡,促进良好司法秩序的构建已成为业界共识。本文正是基于此,拟从辩护与代理接待工作的实务现状入手,分析此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从根本上查找问题原因,并结合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从信息化技术应用角度提出更多的解决对策,以促进辩护与代理接待工作良性发展。
刑检业务下新增三份审查报告文书。检察官在审查报告入卷前,务请先确认一下眼神:
根据案情和本省检察官权力清单,该案自己有没有决定权(逮捕权、起诉权)。如果系检察长(副检察长)决定事项,即便审查报告的最低审批权限为检察官,也应当拟制流转签发单进行流转。
正如案件管理工作不只是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一样,业务信息化工作也不只是案件管理部门的业务信息化。进一步加强业务信息化工作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内生需求、现实需求、长期需求。当前检察机关业务信息化工作存在诸如反馈缺失、管理弱化、人才流失等问题。建议在新形势下建立一支跨业务跨条线的业务信息化管理团队并提高团队整体素能,案管部门在业务信息化工作中更是要履行好业务需求统筹、业务数据监管、业务数据治理与分析等“检察数据官”的职能。
昨天,推送了一篇题为《关于案卡和系统,可以开一场三天三夜的吐槽大会》的文章。
文章推出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截至目前,后台已经涌入了835条留言。
但由于微信公众号只允许放出100条留言,所以还有很多评论无法放出,也请大家理解。
他们决定在这里建一座城,造一座通天的高塔……上帝看了之后,说:“他们是同一民族,使用同一语言,今天能建成这城和通天塔,那么今后就没有他们做不成的事了。”于是上帝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语言彼此不通,无法继续建造新的城市,并且还使他们从此分散到世界各地。
最近在好几次会议上,都听到某地的某检察官因为案卡填报出现问题被通报的消息。
一张小小的案卡,为什么会让多地的检察官栽了跟头,这到底是检察官工作能力的扭曲,还是他们责任心的沦丧,抑或是有什么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呢?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关系单位不再纳入“本院代码管理”,由高检院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系统包括侦查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等,以及执检业务相关的监狱、看守所等,辩护与代理业务相关的律师事务所等,都使用统一关系单位进行管理。